本报讯 当地时间3月20日,美国公民自由团体和美国图书馆协会等10多个团体和个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反对美国的网络过滤法案。
网络过滤法案于2000年4月20日生效,根据该法案,中学和图书馆必须在他们的电脑上安装过滤软件,阻止电脑使用者直接进入“淫秽的”、“对儿童有害的”或是“儿童色情”的内容。
反对者称,这种儿童网上保护法将会减少宪法保护的内容。安装过滤软件会导致与健康、性等社会内容相关的信息被无意地删除。
美国公民自由协会的法律主管斯蒂芬·普瑞斯说,这项法律意味着在家里付不起上网费的成人和儿童只能在图书馆看经过过滤的信息。“这样做的后果会加剧种族之间的差距,使那些靠从图书馆的电脑上学习技能的非洲裔美国儿童比能负担上网费的白人儿童获取信息的渠道大大减少。”
美国一基金会的律师艾略特·米恩博格说:“该法案听起来很好,但事实上它对儿童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它保护的只是父母的权益而违背了公众的利益。”
而美国保守团体——家庭研究委员会则支持该法案,称它是一种让儿童远离网上色情内容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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