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正文
四月一日起同性恋者可在荷兰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28日08: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3月28日消息:拥有婚姻关系在荷兰将不再是男女两性间的特权,自四月一日起,具有同样性别的人已可在荷兰结婚。

  荷兰司法部指出,规范同性婚姻的“开放婚姻法制度”将于四月一日起在荷兰生效,同时同性恋者也将可结为夫妇。

  一九九八年荷兰已准许同性登记相互间的伴侣关系,四月一日起,荷兰也将成为全球第一个国家,将同性婚姻的社会地位,视如等同男女两性间结婚的社会地位一样。

  不过,荷兰司法部表示,居住海外非荷兰人同性伴侣不能在荷兰合法结婚。并警告,在荷兰同性结婚的配偶不一定获得其它国家接受。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相关链接
用法律来为同性恋佐证是走得有点儿远了 (2001/03/27 16:03)
德国导演大胆剖析女同性恋的情欲爱恨(图) (2001/03/26 10:10)
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同性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01/03/22 17:18)
 新浪推荐
世纪盛典倒计时--2001奥斯卡奖完全接触
新浪汽车频道改版:汽车新闻 用车修车…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男人女人频道倾力推出爱情小说连载
组图:超级名模王海珍展示世界足坛经典队服
时尚组图:人体艺术写真获奖作品展
新浪网滚动新闻每日1700条
享受手机短信息服务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