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4月10日,荷兰议会上院将对一项使安乐死合法化的法案进行表决。舆论认为,尽管具体表决票数尚难预料,但几乎可以肯定 此法案将在上院获得顺利通过。在此之前,荷兰国会和荷兰议会下院已于去年11月以绝对多数表决结果通过该法案。按照荷兰的宪法规定,上院的表决将使这个欧洲国家成为西方社会乃至全球第一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一直以来,尽管安乐死在荷兰还不合法,但医生根据病人要求对患者实施安乐死的事并不少见。目前在全荷兰每年通过选择安乐死的方法结束自己生命的人数大约有2000到3000人。赞成安乐死的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而反对安乐死者则相信应该把“生死的问题留给上帝”。
安乐死早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就已受荷兰人的关注。当时荷兰最高法院在一起安乐死案子中判定医生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杀死病人可免于法律的追究。分析人士认为,此项判决事实上为医生在荷兰执行安乐死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这项安乐死法案规定,医生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对病人实施安乐死。这些条件包括:病人所患疾病必须是不治之症;所遭受的痛苦必须是难以忍受的;病人必须是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自主向医生提出安乐死请求;必须以医学上的适当方式结束患者的生命。(王建伟)解放日报布鲁塞尔4月10日专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