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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庭辩护律师竟向被告行贿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2日08:34 检察日报

  本报讯 谁能相信世上居然还有辩护律师向被辩护人行贿的稀罕事,然而这种咄咄怪事却真地发生了。据联合国内部监督办公室最近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称,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一些辩护律师因向被辩护人送“回扣”而被解雇并且受到司法指控。

  1994年卢旺达发生了灭绝人性的种族大屠杀,同年11月联合国在坦桑尼亚北部城市阿鲁沙成立了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专门调查审判这起大屠杀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鼓动者
及参与者。大约有3000名嫌疑犯关在卢旺达监狱里等待审判,由于大多数嫌疑犯请不起律师,联合国拨出一笔专门基金为他们提供辩护律师,受聘的律师年薪为30万美元。而且按照法庭的规定,被告有权选择和中途更换辩护律师。一些利欲熏心的律师为了争取这一肥差不惜用重金收买被告及其家属,而被告及其家属则把这当作赚钱的绝好机会,谁送的礼多,给的回扣多就选择谁作自己的辩护律师。除了给现金回扣外,律师给犯人家属送的礼物还有计算机、录像机、数码VCD播放机、金表等贵重物品。这种“回扣制”在犯人中广为流传,并且互相推荐。一位律师在被调查时承认自己给一个疑犯的妹妹送了几千美元的回扣。

  联合国卢旺达刑事法庭对这一现象早有所闻,并且从1997年7月至今已先后解雇了包括律师、律师助理和案件调查人在内的21名律师团成员。

  联合国内部监督办公室的报告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该法庭在聘用律师时没能执行严格的审查制度,一些不具备律师资格的人也混进了律师队伍,一些律师甚至聘用被告的亲戚朋友作为他的律师助理和案件的刑事调查人。更有甚者,被卢旺达政府定为大屠杀事件一级嫌疑犯的三名卢旺达人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卢旺达刑事法庭的案件调查人。

  发生在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这种欺诈行为并不是独一无二,据说设在海牙的前南战犯法庭也普遍流行这种所谓的“回扣制”,而且前南法庭为犯人辩护律师的年薪更高,为350万美元。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已要求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并指示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对被告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受聘的律师作严格的审查,同时加强内部整顿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杜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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