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地时间4月23日,日本东京一家地区法庭开始对发生在1999年的茨城县东海核电厂的核泄漏事故进行审理,经营该工厂的公司以及该工厂的6名官员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犯有玩忽职守罪,以至于造成了2人死亡数百人遭受核辐射的悲剧。
经营该核电厂的日本住友金属矿产公司属下的全权责任子公司———JCO公司总裁在开庭之后的辩罪认诉协议中代表该公司表示,他知道后悔莫及已经太迟了,因此他只能为那些 死亡者的灵魂祈祷。一个名叫“市民核信息中心”的民间组织负责人泽佐真子在评论这一审讯时说,这是日本第一次对核发电厂发生的事故展开刑事审讯,在此之前日本从来没有就核发电厂发生的事故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核电厂的6名被告则被控允许其雇员非法使用桶来事先合成放射性极强的铀和硝酸,而当时的操作工人就是错误地把16公斤的高浓度铀放进了一个搅拌桶里之后造成核泄漏事故的。该工厂的厂长在法庭上承认这一操作方法是他们在1995年的一次内部会议上私下决定同意并且在1996年印发成操作手册下发到员工手中的,而根据日本法律,更改核电厂的生产方式必须由经营者向日本内阁汇报并且得到首相的亲自批准。
发生在1999年9月30日的核泄漏事故是日本近年来发生的后果最严重的核灾难事故,共造成3名工人遭受严重核辐射,而遭到轻度辐射的工人以及周围居民总共有439人。在遭到直接辐射的3名工人中,2人已经分别在前年12月21日和去年4月17日死亡,第三名受害者仍然在接受康复治疗。在3名严重受害者中,首先死亡的35岁的大内久的身体遭受的辐射量最大,大约是日本有关规定列出的一个成人一年可接触的安全标准范围内的辐射量的1.7万倍,而去年死亡的筱原正义在核泄漏事故中遭到的核辐射量至少有8个西伟特单位(γ射线剂量单位),而专家认为7个西伟特单位就足以致命。(吴中人)《江南时报》(2001年04月25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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