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韩国受害妇女向日本法院提出索赔诉讼开始,慰安妇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尽管日本政府对此百般抵赖,但是这段历史是不容抹杀的。
有证据表明,为日军部队配备慰安妇,设立慰安所,是二战期间日本军队的一项制度,整个二战期间,日军的慰安妇总数在40万人以上,其中20万是中国妇女。
1991年12月6日,韩国原慰安妇金雪顺等3人首次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但该诉讼至今没有宣判。此后印尼、菲律宾等国的受害妇女也陆续向日本法院起诉。我国的民间索赔工作是从1995年开始的。几年来,共有山西等地16名妇女分3批向日本地方裁判所提出诉讼,但是除了刚刚被驳回的这起外,其余的诉讼至今都还没有结果。亚洲慰安妇问题也引起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关注,并在多次调查取证后指出,政府之间就战争问题达成的赔偿协议并不包含被损害的个人的索赔权,因此受害个人完全有权利要求加害国予以赔偿。
迫于内外压力,日本内阁外务参事办公室1993年8月4日发表了题为《关于战时慰安妇问题》的官方报告,承认对待慰安妇管理就像对待奴隶一样。但日本政府至今拒绝为建立慰安妇制度和经营慰安所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拒绝对慰安妇幸存者予以赔偿。对她们的起诉,不是久拖不决就是无理驳回。 (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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