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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出台三项房地产新政策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6日 19:06 中新社

  中新社海口十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关向东)海口市政府日前通过并颁布实施了三项房地产新政策,包括:《海口市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海口市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海口市积压 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等这几个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进入具体操作阶段。

  为了规范海口市本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活动,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加快存量住房 流通,满足居民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海口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海口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暂 行办法》,明确规定已购住房上市交易减免一系列税费,包括:属于政府划拨用地的,给予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免收土地出让 金;已购住房上市交易,免收土地增值税;已购住房居住超过一年以上,免征营业税;已购住房居住满五年以上,免个人所得 税;已购住房上市交易,征收的契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

  按照《海口市积压房地产转化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积压房地产是指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已建成尚未出售的商品房;停缓建商品房是指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动工后停缓建的商品房项目和经海口市政府批准指 定的其他停缓建项目,这一部分积压房地产,按照自愿申报、限量审批,限价并定向销售的原则,可以转化为经济适用房销售 。

  这个《暂行办法》最吸引投资者的一条是:凡购买二十五平方米积压商品房的给予一人入户指标,入户对象由购房者 择定,可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之日起三年内办理入户手续,并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在校学生从入户之日起,在普通高等院校入 学考试、中小学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与《暂行办法》配套实施的《海口市积压房地产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最高限价标准(一)》,分不同地段将海口 市经济适用房划定了八类价格。其中最高级别成品房限价为每平方米一千四百七十八元,最低级别毛胚房限价为每平方米六百 九十六元。

  《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规定,凡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积压的商品房、停 缓建工程项目、闲置土地和房地产交易,未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的,房产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六 十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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