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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向日本地方检查厅起诉小川隆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08月06日10:26 华声报

  发生于6月18日的“王娟事件”的当事人王娟,7月30日以三京物产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的身份,由丈夫藤 井基宏陪同,向千叶县地方检查厅提交了“告诉状”,依据刑法第193条,控告被告诉人千叶地方裁判所执行官小川隆犯有 公务员滥用职权罪。这是王娟在经历了几近一个半月的事件震荡和责任推诿之后,于无奈中的一个举措。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7月30日上午11时左右,王娟在藤井基宏的陪同下,来到千叶地方检查厅,向地 检提出了附带各种相关物证的“告诉状”。检查官尾形敏夫在详细询问了事件的原委后,表示先预收这份控状,待检查厅检讨 协议之后将正式通知原告是否受理这项指控。王娟在告诉状中,以小川隆无视现场有法人存在的事实为由,指控小川隆犯有公 务员滥用职权罪。

  据记者现场采访得悉,被强制搬迁的包括“三京物产”财物在内的物品,在经历3次领取催告之后终于在7月2 1日被千叶地裁以9万5000日元的价格拍卖给一位姓原的日本人,王娟随后又以20万日元的价格将这些财物赎回。由于 千叶地裁坚持本次强制执行基于日本国内法是正当的,与王娟各执一词,迄今没有分晓。中国大使馆也收到日本外务省的回答 ,认为执法过程中没有涉嫌暴力,王娟如不服,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见是非。

  作为一个在日外国人,王娟及其事件虽然受到了众多媒体关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但若以个人之力与日本 的国家机器相对抗,无论在时间、精力、财力各方面都有待考虑。因此,今天的王娟显得很无奈。王娟表示:如果以民事官司 计,至少要花5、6年时间,这是个人无法承受的。因此,她本次向地方检查厅提出告诉状,希望能通过刑事起诉的方式尽快 地获得一个说法。王娟还告诉记者,为减少损失计,被迫中断的进出口业务也将在9月中旬恢复正常,请关心她的朋友们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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