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将有条件大赦“合法打工非法移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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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1999年09月09日09:22 华声报 | |||||||||
据《星岛日报》欧洲版报道,荷兰司法部将有条件大赦一批“合法打工的非法移民”,批给他们居留许可。据司 法部副大臣科恩称,这个一次性的大赦行动只是针对有条件的非法移民而言。而那些不在此规定内的非法移民,无权享受这一 大赦待遇。 荷兰内阁上周末通过了一项由科恩副大臣提出的,解决已长期非法居留荷兰的一部分外国人的居留身分问题的建 议。这部分非法居留人士的具体数字还没有公布。但据四大城市
非法移民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提出大赦申请,时间从10月1日起截止到12月1日。移民局将把这些申请交给 四大城市市长,由他们具体审核。该建议也是由四大城市市长向科恩副大臣提出的。在去年发起的多次“合法打工非法移民” 绝食要求居留的抗议行动之后,四大城市父母官深感非法移民问题的严重性。要求政府解决这一社会问题。这批非法移民已长 期居留荷兰,并打工交纳了各种税收。 以前申请居留的重要条件是:可以证明连续6年每年做工200天以上,并合法上税。但现在科恩副大臣取消了 这一苛刻的条件。为非法移民提供了取得居留的新机会。新规定是,非法移民要证明自1992年元旦起连续住在荷兰,并拥 有合法的税务号码(SOFINUMMER),同时,并持有有效护照、没有使用过假证明或犯罪纪录。 相关专题:关注全球非法移民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