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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法庭判一犯人服刑2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3日 05:22 北京晨报

  晨报讯:1月7日,坦桑尼亚希安加省马斯瓦县法院法官马辛格宣布,判处持械抢劫团伙主犯克穆巴有期徒刑210 年。根据这一判决,现年34岁的克穆巴到2210年服刑期满,届时他将高龄244岁。

  据报道,克穆巴在被捕前曾是县警队的一名警察。他在去年4月的一天夜里,纠集5名社会闲散人员分别携带枪支、 砍刀和斧头潜入马斯瓦城关镇基博旅馆抢劫。马辛格法官在宣判时指出,克穆巴作为警察知法犯法,纠集一帮歹徒行凶作案, 情节严重,为法理所不容,必须十倍严判。因此,判处他210年徒刑是情理之中的事。

  坦桑尼亚在去年年底,一神职人员因强暴一少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0年。而这次则是继上次超常重判之后坦桑 法庭又一次不同寻常的判决,并创下了罪犯刑期纪录的新高。(刘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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