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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就是否取消“米兰达警告”展开辩论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2日 19:34 羊城晚报

  美国警方在执行逮捕任务时对嫌疑犯必须讲的一句家喻户晓、闻名于世的话是:“你有权利保持沉默,但是你讲的话 将在法庭上作为证词。”但是,在这一口诀式的警告执行了34年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近正在考虑取消这一警告,这不 但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和忧虑,而且可能将对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不可估量的重大影响。

  据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目前正在考虑是否取消根据1966年的“米兰达裁决”作出的嫌疑犯在被捕时有权保持沉 默并且在法庭调查时必须有自己的律师在场的规定,而是恢复以前的做法,即如果警察在执行逮捕时没有宣读嫌疑分子拥有何 种权利的警告,嫌疑犯必须当场坦白自己的罪行。这一听证案的起因是美国第4巡回上诉法院不久前的一项裁决,该法庭裁决 说,马里兰州塔科马的查尔斯·迪金森在1997年因涉嫌抢劫银行犯罪而被警察逮捕时没有被告知他拥有的保持沉默的权利 ,而是当场坦白了自己是这一抢劫案中的一员。迪金森后来被法庭判处一项盗窃罪和三项非法使用枪支罪。但是他的律师在法 庭上指出,这一裁决应该被推翻,因为警察在逮捕他的当事人时没有宣读他应该拥有的保持沉默权。审理这一案件的弗吉尼亚 州东部地区法庭遂同意了被告律师的请求并且把官司推到了第4巡回上诉法院,但是该案的控诉人辩护说,根据美国的《犯罪 控制混合法令》(又称3501法),即使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告知“米兰达警告”,法律也允许警察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自动 坦白其罪行。巡回上诉法院对此表示赞同并且驳回了地区法院的上诉,于是官司就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并且由此引发了美国舆 论关于沉默权的大争论。

  4月19日,联邦最高法院就“米兰达裁决”是否和美国宪法第五和第六修正案一样不可违反举行了最新内部听证辩 论。联邦最高法院法庭首席律师塞斯·瓦克斯曼也坚定不移地支持米兰达警告继续执行下去。而反对派代表安东宁·斯卡利亚 大法官则表示,“米兰达警告”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如果继续执行就必须加以补充规定,否则就应该恢复之前的做法。首席 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也对“米兰达警告”提出了长期的批评,并且表示如果说这一警告可以轻易地得到执行,那简直是一个 神话。由于大法官们内部意见分歧严重,因此三位一向观点温和的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桑德拉·奥康纳和安东尼·肯尼 迪的态度将十分关键,在以往的争议中,他们三人的观点经常决定了最高法院内部意见相左的争执的最后结果。法庭预计将在 6月底对此作出最后裁决。(王银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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