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录:“点子大王”如此“假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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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6日08:54 华西网
本报讯据银川晚报报道,昨天上午8时左右,何阳被一辆警车带到银川城区人民法院。何阳身着一件军绿色棉大衣,在已是春暖花开的三月,何阳的这身穿着显得格外“出众”。
何阳案可谓一波三折。2000年元月11日何阳被刑拘至今已过去了440多天,公安机关先是以涉嫌诈骗罪指控何阳,后又改作涉嫌“侵占罪”指控何阳,直到昨天开庭,上诉机关又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已头发花白了许多的何阳显得极为激动。在公诉人陈述案情的过程中,何阳多次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屡屡犯规,未经法官允许,擅自打断公诉人的话语,为此,法庭多次对其提出警告和训诫。
何阳一案凸显以下焦点:关于100万元是否是广告费,公诉人认为有夏虹钢的取款用途证据,有夏虹钢提供的所取到发票证明,而辩方认为这100万元不是广告费而是策划费,银行贷款担保好处费等;针对夏虹钢是否委托何阳作广告,公诉人认为有夏虹钢的委托书,而辩方认为,夏虹钢与何阳签订的是策划合同书,因此委托关系不能成立。 (李凡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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