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4月10日电 震惊浙江的王秀方等五人金融诈骗1亿、挪用资金2亿、涉嫌11个罪名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于今日在浙江余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浙江省公安厅侦查终结,省检察院移交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王秀方原系温岭市东海花岗岩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家企业总经理、温岭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东海储蓄所(以下简称东海所)实际负责人。蔡建军原系东海所法定代表人、主任。张敏如 原系东海所出纳组长,江冬夫、毛顺兵分别原任温岭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副科长、会计。1998年6月至1999年4月,在王秀方的授意指使及默许下,江冬夫、毛顺兵、蔡建军、张敏如等人用欺骗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方法,将1.82亿元财政预算外资金骗入东海所,至案发止,王秀方共非法占有财政预算外资金达1.09亿元。另外,王秀方还利用职权,多次授意、指使及默许蔡、张、林(别行处理)等人挪用资金达2亿余元。
自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王秀方以非法手段注册的温岭东海集团等企业名义先后从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骗得贷款5800万元,而后转借他人牟利或还贷及挥霍,致使上述巨款无法归还。至案发,实际骗贷5660万余元,造成银行利息损失41万余元。
据悉,此案庭审大约需要五天时间。(记者 曾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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