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杨海鹰) 霍英东先生投下“洛溪大桥是我捐赠的”这颗重磅炸弹后,一位与霍先生关系密切的知名人士成了他有关洛溪大桥问题讲话的转述人。这位人士昨晚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捐赠是以物资来兑现的
据这位人士说,霍先生为洛溪大桥出了1000万港元,何贤、何添各出了100万港元。当时所有海外的捐赠都不是付现金,而是通过物资来兑现的。因为当时内地缺少某些物资,于是霍先生通过香港的大丰银行,用这1200万港元买了一批物资,后来这批物资因经营得法,增值为7000万元人民币,霍先生自始至终都指明,经营这批物资所得的资金是用来建桥的。霍先生很明确地表示:我们捐赠后,番禺建洛溪大桥花了多少钱,这7000万元够不够,这些都不关我们的事。但建洛溪大桥的资金里面肯定有7000万元是捐赠的,这笔钱跟还贷是没有一点关系的。但现在报上登的番禺区政府的报告说,建桥的钱除小部分政府拨款外,全部是他们集资的,这是非常不公正的。
捐赠指明是修洛溪桥的
这位人士说,霍先生捐赠建洛溪大桥的事,当年霍英东基金会的年报上都登了,照片也有,洛溪大桥的建桥碑文上也写着霍英东、何贤、何添捐助。这碑可是番禺刻的,显然捐赠是不争的事实。但现在番禺又说要还当年洛溪大桥的贷款,那他们还贷是还给谁呢?老百姓肯定会认为是还给霍先生了,这对霍先生当然不公正。因为霍先生的捐赠指明是修洛溪大桥的,是专款专用的,是不用还的。
洛溪桥收费从未和霍英东打过招呼
洛溪大桥建桥后有关收费一事是否与霍英东基金会交流过呢?这位人士说从来没有,因为既然是捐的,基金会就不管了。番禺现在说建桥的钱是他们集资的,配套工程的钱是他们跟银行贷款的,现在已还了3亿多元,而要还完全部的贷款需7年时间,因而洛溪大桥还要再收7年的过桥费。对于这一点,霍先生就看不明白了。
至于当年报纸报道番禺建洛溪大桥时,为何提及霍先生捐款仅为1700万元人民币(1200万港元当时折合人民币1700万元),这位人士称,霍先生原本不大在意这些事,但现在涉及到收费问题,为免老百姓误解,有必要把这些事说清楚。并且,霍先生与王则楚见面的那天,说的就是“7000万元是我捐的”,当初也说好了所捐物资转卖后的增值是用来修桥的。
这位人士最后说,他们也听过不少人对收过桥费的抱怨,这有违霍先生的初衷。他认为,把这件事说出来,主要是为了四点:一是给霍先生一个公道,二是给老百姓一个公平,三是给政府一个教训,四是对地区的发展作一个推动。而这四点里面最重要的,是最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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