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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六月八日电(记者陈静)今天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说,今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不但在办案过程 中 ,而且在下班后都将受到各级检察长的监督。一旦办案人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部门负责人将同时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各级检察长必 须高 度重视办案过程中和八小时以外的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八小时以外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和空档。 检察机关将建立机关、家庭、社会防范网络,对检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检察人员的多方面表现随时进行灵活 考察 ,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 《意见》强调在检察机关最基本的执法活动——办案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办案部门领导和办案组长,包括主 诉、 主办检察官要实行“一岗双责”制。办案人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办案组组长,即主诉、主办检察官,及办案部门 负责人 都要承担领导责任。 检察机关将对公正执法、办案或成绩突出,作风、纪律优良的办案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错案责任人以及违反 办案 纪律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另外,中政委、高检院颁布的有关禁令和纪律,对检察人员的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检察人员无论何时何地都 要严 格遵守,不分八小时内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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