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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委关于中小学减负作出《若干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日 05:14 江淮晨报

  晨报讯:中小学生“减负”有无“杠杠”?昨天,省教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作出了《若干规定》。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除初、高中毕业年级星期六上午可以上半天 课外,中小学其他各年级都不得利用课外活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中小学各门课程,只准预订或选用经省教委审定推荐的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的教学用书,任何部门、团体、学校和教 师都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省教委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任何教学用书。禁止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

  小学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 以内。初中一、二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

  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要控制在两小时以内。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小学除语文、数学在学期末组织一次考试外,其他课程、其他时间均不得组织考试。小学学习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 取消百分制。中学除期中、期末各举行一次考试外,其他时间均不得组织考试。

  《若干规定》要求,严禁将学生按考试成绩排名次的错误做法;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 学校都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坚决落实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初中的规定;建立并完善教师家访 制度。

  此外,对违背《若干规定》的校长、教师,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本报记者张春林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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