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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河南省卢氏县法院对该县检察院查办并提起公诉的狮子坪乡派出所副所长蔡留社利用职务之便执 法犯法案,依法作出判决,以受贿、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罪三罪并罚判处蔡留社有期徒刑八年。 1996年农历八月,蔡留社查处该乡一起盗窃案时,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下庄科村一名16岁少年薛某 作为嫌疑对象,非法拘禁5天5夜,并向薛的家长收取所谓“取保候审保证金”3000元。薛某被非法拘禁后,因受刺激过 重,患上反应性精神障碍症。1997年5月,蔡留社为达到罚款创收目的,以接到一村民举报为名,非法传唤狮子坪街17 岁少女李某,逼其承认与他人有不正当性行为,致使该女不堪其辱,服毒身亡。蔡留社还利用办案和职务之便,于1996年 至1997年间,先后3次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价值1万余元。 (卢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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