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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账目仍未查明:“三盲院长”案发回重审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9日 10:50 华声报

  据《法制日报》报道,令人瞩目的原山西省绛县法院副院长姚晓红贪污、非法拘禁案又起波澜。山西省高级法院以“ 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11月24日作出裁定:撤销运城市中院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今年8月18日,姚晓红因贪污罪被运城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赃款16.75万 元;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判决后,姚晓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为由,提出上诉。同案其他被告人也都认为自己不构成 犯罪。

  姚晓红被舆论称为文盲、法盲加流氓的恶棍,他从一个司机“成长”为法院副院长之后,在绛县法院组织了一个带黑 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这个团伙吊打捆绑群众数千人,非法拘禁三百多人,犯下一桩又一桩令人发指的罪 行。

  姚晓红的经济犯罪确实没有查清,当地百姓强烈要求上级派调查组再次进驻绛县,彻底清算这个团伙的罪行。姚晓红 与妻子月工资五百多元,然而,他在供着两个上学的女儿的同时,在县城至少置办了3处房产,均为两层楼房,价值少说也有 50万元。

  姚晓红多年分管法院财务。该院1996年的全部账目、其它几年的关键账目均被销毁。因为姚不会写字,他拿钱后 几乎从不签名,而让会计或“秘书”记在本子上,他承认算数,不承认则说“会计贪污了”,所以出现了一笔笔糊涂账。

  据知情者透露,绛县安裕镇一个叫耿春林的人,从信用社贷款10.8万元,逾期后被姚晓红分管的经二庭分3次追 回,但经二庭只给了信用社1万元利息,剩下的钱全部被姚“拿”走了。在姚晓红那里,这样的账目,绝不只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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