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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嵘通讯员孔献之)为了从哥哥那里得到钱财,竟绑架侄子并致其死亡。昨天上午,被告人朱某涉嫌犯绑架罪走上了审判席。由于朱某作案时未成年,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起诉书称,出生于1982年5月的朱某是陆丰人,1999年12月27日中午,朱某到宝安区西乡某小学的校车停落点,欺骗刚放学的侄子朱霖达到黄田去玩。朱某将侄子带到其暂住的出租屋里,用毛巾、胶纸封住他嘴,用电线捆他手脚。当晚,朱某在一公共电话处传呼其兄,待其兄复机后,改变声调以小孩在他手上为由,索要人民币2万元。第二天,朱某发现侄子因窒息死亡后,用三轮车将尸体运到107国道黄田路段,放入路边的草丛里。公诉人指控朱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致人死亡,已触犯刑法,构成绑架罪,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报道:青海西宁破获特大绑架儿童案 综述:全球绑架案不断上升 过路不缴费 绑架收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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