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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掌击老妪 家属考虑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2日 15:47 云南日报

  本报昨日对汤井小区物业经理掌击六旬老妪一事进行报道之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映,很多小区住户表示,“物 业管理”在昆明尚属一个新生事物,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睦相处,岂可拳脚相向!

  昨日下午,记者与“耳光事件”中的物业公司经理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受到了挑战!”他说,在物业 管理政策的实施及住户观念的转变中,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碰撞比比皆是,住户对物业公司的要求有点操之过急,但有些工作需 要花时间去慢慢做。可是他们在做工作的时候,住户却不予理解和支持,反认为是“我们物业公司在掠夺他们的财富”。

  “1月10日上午事发当时,双方都较激动,我们也不愿看到冲突的发生。”至于该事应如何处理,物业经理表示: “必须要公正、合理、圆满的处理此事。现在派出所已在调查这件事,我们只有等派出所的结论。”汤井物业公司办公室的陈 先生则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已为被打的谭大妈垫付了2000元的住院费。”而谭大妈的儿子则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根 本就一分钱都没有拿!昨天医院要交住院费,我去找物业公司,他们态度很强硬,就是不给钱。物业经理也没有向我们道歉! ”据记者了解,被打耳光的谭大妈住进医院后,经医院认真检查,其伤情为:脑震荡、大脑皮下出血、身上多处皮外伤。谭大 妈的儿子说:“物业公司出不出医疗费还在其次,关键是他们得给我们一个说法,哪有业主反遭为业主服务的物业经理打耳光 的道理!”他说,他将考虑就此事用法律手段为母亲讨回一个公道。

  秦宏康(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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