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北京晨报> 新闻报道
 


北京一消费者状告尼康相机存在质量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日 06:32 北京晨报

  晨报讯(实习记者 郭??昨天,本市一位消费者因为自己购买的尼康相机某些重要功能与说明书不符等问题,将大 名鼎鼎的日本尼康株氏会社告上了法庭。

  1999年9月18日,在北京某广告公司工作的卢永安购买了一架尼康F60D照相机。不久,卢永安发现该相机 某些重要功能与说明书不符,而且电池电 量测量不准,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虽经三次更换,但新相机仍旧存在相同问题。 卢永安又和尼康公司北京办事处及香港有限公司多次交涉,最终没有得到满 意的答复,于是决定诉诸法律。

  卢永安的诉讼请求包括:尼康株氏会社在三家大众媒体和三家专业杂志上刊登该型号相机说明书的更正启事;被告方 要向他 赔礼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该相机价格两倍的款额;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 等。 卢永安告诉记者:“如果胜诉的 话,我希望把得到的精神损失费捐给中国女足发展基金,因为在中国女足身上所体现 的民族精神值得好好学习。”


相关报道:99年全国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
相关报道:中国首家消费者投诉网站“e315.com”开通
相关报道:中国下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



相关报道: 湖北启动“明明白白消费”活动
相关报道: 我国下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
相关报道: 温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明明白白消费
相关报道: 福建消费者要求赔偿更要求道歉

相关专题: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题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北京晨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