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死心乐 摘自新浪[广东论坛]
谁说《南方都市报》在深圳被封杀的?《南方都市报》的员工上街头卖报谁干预了他们啦?如果深圳要封杀某家报纸,以《南方都市报》员工这样的乱摆卖行为,深圳城管办为什么不干预?为什么让这些自以为正义的人继续违反深圳的城市管理条例?继续乱摆卖下去?有人说什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更应该维护市场自由,好象深圳报刊发行局的正常管理行为是破坏市场自由一样。难道中国加入世贸,华润连锁商场就失去自主经营的权利了吗?有谁能提出证据来,说明深圳报刊发行局的管理行为是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的?哆哆嗦嗦说了一大堆废话,没有一句说到点子上。在没有证明深圳报刊发行局行为超出职权范围之前,所有的“愤怒”......都是废话。你说深圳报刊发行局违反有关规定,你应该去有权解释这些规定的部门去投诉,如果这些部门解释深圳报刊发行局违反了有关规定,你才有权说什么所谓“地方主义”的话。不然的话,你所说的激烈的话都是诽谤。
《南方都市报》没权解释有关规定,它不是政府司法部门。它所勾来的律师也不是司法部门,不能对违法行为作出断定,只能对嫌疑违法行为给司法部门提意见。《南方都市报》做到了吗?它做不到任何一点!它只是自以为是地说了一堆又一堆的废话。它自以为深圳市民喜欢它,其实,深圳市民只把它当成一份乞丐报纸,每一份报纸都象一个个的乞食钵。除了钱,它还热爱什么??什么热爱深圳,只不过热爱人民币而已。别以为说了好听的废话就是热爱深圳,你这次的弱智表现让人看清了你的小人面目。还清高呢!!我呸——!
如果按照《南方都市报》说的逻辑推理下去,那我自己出钱开的店铺,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放东西进来卖,我的经营权利何在?难道无视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权利的行为才是“维护市场自由”?有人无耻地说什么深圳报刊发行局拿人民的钱不卖“人民的报纸”。照这样说,钓鱼台国宾馆也是用人民的钱建造的,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去那里睡觉?无论如何,深圳报刊发行局是一个经营组织,它有经营的权利,也有经营的权力。人民给钱他办这件事,就代表赋予他经营的权力,以及独立管理的权利。深圳报刊发行局统一供货源头,《南方都市报》没给“统一”进去,这究竟是《南方都市报》的错还是报刊发行局的错?谁说得清?按《南方都市报》的说法,深圳报刊发行局必须按《南方都市报》说的去办,那如果深圳报刊发行局亏本了或者让不良刊物进销售点了,你是不是替其负责任?深圳报刊发行局有权经营自己的销售点,这就是道理。如果你觉得他违法,你可以告他。让司法部门来判断其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就让司法部门强迫他回到合法的道路来。
深圳从来就没有说《南方都市报》不可以在深圳销售。但是,你要在深圳销售就必须遵守深圳的市场秩序,尊重其它合法经营人的合法经营权利。深圳报刊发行局有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经营行为吗?谁判断了其越权的?我看《南方都市报》员工上街卖报到是乱摆卖行为。为什么乱摆卖水果的就被抓,为什么乱摆卖印刷品的就可以肆无忌惮?真不知道深圳城管办是怎么干活的!!!!!
我支持深圳报刊发行局实施自己的职权。事已至此,就把自己的合法经营权利进行下去。要坚持到底,不然,让这种无视合法经营者的蛮横行为得逞,让这样的强盗逻辑肆孽,真不知道以后会有类似的蛮横行为?!对于《南方都市报》制造的舆论垃圾,大家可以睁大眼睛看看,看看所谓的“群众的声音”是怎样“声音”的。一份无视法规的报纸,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还要让它存在下去?为什么我们还要把那么多的资源交给它糟蹋?为什么我们没办法制止它继续制造舆论垃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给它欺骗,连最基本的道理的看不懂(连合法的经营权利都不维护),为它说一些违背良心的话?难道中国的读者的判断能力真的那么底下?难道我们的社会连合法的经营权利都保护不了,让一些蛮横势力肆意攻击?读者们要好好想想啊!别让自以为是无理取闹的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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