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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万林如被定罪 柯云路是否会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8日 18:32 重庆晚报

  本报河南商丘专电(记者郭忠泉):傅磊日前主动到记者下榻的宾馆约见记者说:“胡万林被定罪后我将起诉柯云路 ,以告慰母亲。”这实质上提出了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柯云路有罪吗?

  对胡案当事人之一的何素云之子傅磊来说,即将过去的1999年是艰辛、坎坷的,他顶着巨大的压力东奔西走,目 的是要告倒胡万林!“我这个人不信邪,我母亲死于胡万林的汤药,我就一定要把这事搞清楚。”

  傅磊说,胡万林一但被定罪,他就要起诉柯云路,他认为母亲何素云的死与柯云路的《发现黄帝内经》一书有直接关 系。傅说:“我母亲的死,可以说是文化的悲哀、识字的悲哀。我只有起诉柯云路,才能对母亲有个交待,才能告慰母亲…… 柯云路他有何资格评价胡万林的医术?他这样做已超出了他研究的范围,是在愚弄、欺骗社会。”

  然而,柯云路真的犯罪了吗?

  有关专家分析说,胡万林的行为可能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行医罪”、生产和销售假药罪、诈骗罪及故意伤害 罪。”

  但上述罪行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才能构成,柯云路写作《发现黄帝内经》显然不能成为胡万林案的共同犯罪人。

  除此之外,就只有看胡万林的行为能否构成诈骗罪。

  如诈骗罪成立,柯云路就有可能成为胡案的共同犯罪人。

  在胡万林诈骗罪成立的前提下,还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柯云路的《发现黄帝内经》对胡万林捏造“神医”这一虚假事 实起了重要作用;证明柯云路在出版此书之前已知道胡万林不像他书中所描写的“神医”,否则柯云路也只是一个受骗者。与 此同时,还需要有证据证明柯云路出版此书的目的是骗取他人财物。上述各条件如不同时具备,就不可能给柯云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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